起订量:
丙酮、甲苯、1-丁烯、甲醇、乙醛、正已烷、正戊烷、1,3-丁二烯[稳定的]、苯、甲基叔丁基醚、煤焦油、石脑油、乙醇、乙腈、正辛烷、石油原油、1,2-二甲苯、1,3-二甲苯、1,4-二甲苯、苯乙烯[稳定的]、壬烷及其异构体、正丁醇、松焦油、三氯化钛、丙烯酰胺、乙酸、正磷酸、氢氧化钠、煤油、柴油[闭杯闪点≤60℃]、汽油、甲醇汽油、乙醇汽油(成品油经营依据黑龙江省商务厅相关文件进行,其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批发(无仓储)(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,有效期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)。边境小额贸易,转口贸易(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)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,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),润滑油、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,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或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